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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最美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5-06-07 作者:东林 点击:
(一)
野风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有英雄气概的人,他是我最好的兄弟。一个最会用枪的人,造型极其古雅的短枪,他的枪法就像钟表一样准确,可靠。我一生中见过很多英雄,可是野风是独一无二的。直到他手中的刀刺入我的胸膛时还是觉得野风是我这辈子最亲被近的人。我的一生很短,活了不过二十年,就像野风的子弹一样精准。大上海的人都叫我刀郎,当这个名字传遍整个大上海时,我就变成了一位英雄,一个成功的人。我拥有数不清的财富,也有自己心爱的女人。可我却依然看重感情,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离开这人世的一瞬间,我的耳边回荡着往日纯真的笑声,尽管它听起来是那样的遥远。我已无力哭喊,那曾经的最美已随着我心脏的停止跳动而裂成了碎片,我努力要张开眼再看一看,尽管我很想,可是我不能。
(二)
当我有意识时就已学会在大上海的垃圾堆里找东西吃了。我没有爹,没有娘,不知道自己是谁,生在哪里?我的家就是垃圾堆,垃圾箱就是我卧室。我唯一的财产就是那柄短小狭长、古朴的弧形弯刀,我十分钟爱这柄刀,即便失去生命也不愿和这柄刀分离半刻!
但是,为了野风,我不但可以放弃这柄刀,连生命我也可以放弃的。野风是我的邻居,和我一样,是个一文不名的小乞丐。只是他比我更穷,连可以留作纪念的东西也没有。
可是,我们在一起时便觉得什么也不缺了。我们常常躲在废弃的车厢里,坐在下陷的座位上斗蛐蛐,在没了腰的荒草里捉迷藏。我们偷了瓜农的西瓜坐在繁星下聊天,对着丝绒质感的天,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论着到底谁更帅一些。我们总是能混进剧院躲在角落里看戏,然后托着疲惫酸痛的双腿回家。曾几何时,我们对如潮的车流和背书包的人群都流露出极大的不屑,借以来平息我们内心极大的不满和妒忌。我们都渴望出人头地,成为英雄,我们是听着那些英雄的故事张大的,我们佩服英雄。十三太保、许文强、左贡生,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长在我们的心中回荡,我们想成为他们,毫无疑问。
在野风熟睡做着他的英雄梦时,我却在盯着大上海的霓虹灯发呆。大上海的霓虹灯仿佛永远不会熄灭似的,我不知道霓虹灯的灯光为什么会闪得如此美丽,如此令人迷惑。更不会知道,这繁华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三)
我们无忧无虑的日子毕竟不多,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些像野狗般被人毒打的时候。每每此刻,我和野风都拼命忍住身上钻心般的痛楚,仰天长啸。然后就拥抱在一起,泪水横流。那些泪水流过血迹斑斑的伤口,伤口就变得更加痛楚不堪。我们互相依偎着,就好像两只互相舔舐伤口的野兽。
这样的日子我们过腻了,也过烦了,也麻木了。直到我们遇见金爷,金爷是个很有权力的人,至少在上海是这样。金爷的衣着永远是最新,举止永远是最得体,态度永远是最从容,他永远是人们的焦点,仿佛所有的光环都集中在他身上。
换句话说,他就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英雄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不像我们一样,整天被人家像野狗一样毒打。又一次陋巷的阴沟旁,在痛楚中醒来,金爷发现了我们,他问我们愿不愿意跟他。愿意,当然愿意。于是,金爷就带走了我们。
我们成了金爷的手下。金爷给了野风一把枪,造型极其古雅的短枪。金爷没有给我什么,他只是看了看我手中的刀,淡淡的说,你有它就足够了。他拍了拍我们的肩膀,说,好好干,孩子。用你们的双手打出一片天下来。我和野风热血沸腾。
同龄人中,我和野风的身份最卑贱,我们总期待着有一天会被人看得起,不再被当作野狗一样。对成功的渴望和执着把我们变成了不知疲倦的野兽,只要有时间我们就要练功,不知走过了多少寒暑,几度春秋。我们要成为佼佼者,不仅是同龄人之中的,更是同行中的。种种迹象表明:我们长大了。我们的成长自然逃不过金爷的眼睛,也就在那时,金爷给了我们第一个任务。是时候了,他说。他的语气还是那么优雅,他推过一张照片,淡淡的说,干掉他。
(四)
我和野风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把照片收好。我们不能拒绝,也无法拒绝,这就是江湖人的宿命,更是江湖人的悲哀。尽管我们明白,那个人和我们无怨无仇,甚至是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我们渴望成功,出人头地,就只有用他的血来祭旗。
我和野风发现那个人的时候他正在外滩。我的手一直在抖,手心渗出的汗水把刀柄都浸湿了,我不知道杀人竟然是如此的难,更不会想到自己是如此的窝囊。我只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下不去手。野风的手却一直很稳定,很干燥,他对我笑了笑,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让我来。
野风拔出短枪对准了他们,他们有十几个人,每个人都有一把斧头,利斧。因为他们刚刚将一个人砍成了十几个部分。他们发现了野风,举着斧头怪叫着向这边冲过来。野风的枪法极准,一阵枪声过后,每个人的头就像是被砸碎的西瓜。只有一个人是例外,就是我们应该杀掉的那个人。他冲了过来,将手中的利斧掷向野风。野风没有躲闪,冷笑着扣动了扳机,又是一枪毙命,又是精准无比。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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