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懂事时起,我就知道人类似乎有个潜规则: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谊。可我不信这个邪,在读中专的时候,和班里一个女同学好上了。那个女同学看到我不时在报刊发表豆腐块,佩服得五体投地,经常拿她写的诗歌找我指点,还把我发表的作品一篇篇粘贴在她的日记本上。久而久之,我们建立了很好的友谊,甚至到了一天不见面都要为对方牵挂的地步。班里的同学都说我们是天生的一对,我却从不敢这么想,她家住衡阳市区,父亲是税务局长,而我只是一个农村来的穷小子,毕业后能工作都难找。我真心把她当知己,还特地写了首诗给她,题目就叫《让我做你的蓝颜知己好吗》。她看了后,感动得流泪,发誓做我一辈子的知音。可没有想到我们的知己关系只保持了半年多,就疏远了。原因是她和班里一个男生恋爱了,我们不能做红(蓝)颜知己了。于是我终于明白,男女之间真的难以成知己的。
去年下半年起,我不知不觉迷恋上了上网聊天,自然认识了一些居住在祖国天南地北的网友,其中有个聊的来的女网友问我:我们能成为红(蓝)颜知己吗?我反问她,你知道红(蓝)颜知己与情人的区别吗?结果她和我就什么是红(蓝)颜知己争执了半天没有达成一致看法。其实男女之间的关系很错综复杂。姑且不论男女之间有没有纯粹的友谊,这本身就是个“鸡”和“蛋”之间的关系,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男女间存在着四种关系:恋人、情人、性伴侣、红(蓝)颜知己。当然,纯粹的一夜情人之类的“露水”情缘,属于“速食”类,不属于这里笔者讨论的范畴。恋人自不用说了,两情相悦,恩恩爱爱卿卿我我,是为了踏向红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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