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调调
生活,总不会是同一种调调。
五岁前,住在山区,有荷塘竹林河流,以及各类的人。孩童的记忆,总不会太清楚,像海顿小夜曲,也许不总那么美好。
墙上无休止的涂鸦,各式积木,对玩具淘气的破坏……还有整箱的连环画和爸爸诌的故事。孩童难以表达却丰富到荒蛮的想象力。
但我居然清晰地记得,一次,和妈妈在小溪边刷完牙,抬头,灰色石滩下,褐色土垒边,一丛高大的向日葵响亮地开放着,在单调如流水的背景里,自信而旁若无人地把巨大的花盘对着沉闷的空气。
它们盛放的样子使我呆呆地愣了好久,直到妈妈把水杯塞给我:“漱完嘴咱们回去吃早饭。”
向日葵应该不属于那里。
向日葵在那里非常合适。
五岁后,举家搬往合肥,磕磕绊绊中,优点和缺点伴随我一同成长。
我天生不合群,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与同龄的孩子有时也玩得来,但很快就觉得乏味。这当然是种缺点。书上说,现代人应当学会与他人相处合作。《动物世界》中,幼兽间的嬉闹都是有意义的,为日后培养各种技能。我,就像一只喜欢自己[陪自己玩的小猴。
我更大的缺点就是喜欢撒谎。是的,六岁到九岁这段时期的我,简直是酷爱骗人。
但我的谎言毫无恶意,对事不对人。我觉得应该有个无限美好富饶的世界,人们不需要辛苦地工作,可怕地倾轧,要什么有什么。人们需要什么呢?好吃的,无数可口的食物。
当然,,一个小毛孩能想到的只有这么多。不过,我丰富的想象力告诉我,吃饱喝足后,还有无需人工驾驶的小车,载着人们去看神奇的大自然。
我坏就坏在把这些想法通通告诉了小伙伴们,和我一般大的或比我大一两岁的。让三五个人信以为真后,我发现,只要拥有良好的口才和足够的虚拟出来的诱惑,骗人是件无比容易的事。
坏人总会有恶报,谎言也总会被揭穿。当小伙伴纷纷央我带他们去那个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世界时,他们从父母那里得知:“她在骗人。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我自己当然知道不可能。我就像一只把头埋进沙丘的鸵鸟,不在乎别人奚落耻笑的目光,沉醉在自己的世界中。
撒谎是可恶的。书本上说,可是我的谎言是“非盈利性”的,你爱听不听,爱信不信,随便。妈妈听别的小朋友报告说我嘴里没几句真话,她一开始很生气,后来得知我撒谎的内容,她觉得蛮有趣的,就放任默许了。
“我从一篇外国关于儿童教育的文章里,知道某些‘谎言’是小孩想象力过度旺盛的反映,没必要扼制,反正又不伤人。”很多年后,,她坐在沙发上织着毛衣说。
小学三四年级,没费什么力就成了尖子生。那时候,发现写作文就是编好听的谎话,这方面俺是行家。
后来,成绩一直很好。对撒谎的兴趣却渐渐消泯。同院的玩伴大部分都被我骗过三到四次,以至于有的男孩一见到我就想追着打。不过说实话,男孩比女孩好骗。在他们脑中形成虚拟的美好和诱惑,只需几个形容词“很多”、“刚出炉的”、“很大”,诸如此类。
我的爱好开始转向绘画和分数。也许,我的童年可以用“孤独”来概括。可我也有知心朋友,虽然上高中前他离开了,他一直很乖。
听到比才的歌剧“卡门”,前面那调皮桀骜的管弦乐,想到自己的往昔。
升初中,一开始,老师们都喜欢乖乖女和稳重男。装文静容易,但要让自己真有实力,还是得下功夫。
下功夫也不难。我骑着银灰的自行车,对着蓝天暗想,我要当“maths king”——数学之王。初生牛犊的傲慢,是激励我做题的动力。
我不是做题的呆子。激情来了可以做一整天题,但更喜欢写写画画想想。以至于初一把初二内容学完了,初二无聊又把整个初三课本学了两遍,跟着电脑软件理了一遍,课后题写完了就买什么《学王一拖三》做,上课边听边想奥赛题……初二上参加初三的数学竞赛,拿了个小奖,中考,数学满分。
似乎再努力下去“mathsking”有可能是我了,不幸的是,突然没有激情了。也许是那本砖块一般厚的苔绿色奥赛题典让我坏了胃口。看到俄罗斯、捷克等国的奥赛题,突然觉得正经课本上的题目干巴巴的。
我想我理解为什么过去男人去过“春香楼”、“百花舫”就对自家老婆不感兴趣了。罪过罪过:高中课本毕竟是无数大师的心血结晶嘛。
初三,我就变得我行我素起来。总复习阶段,物理课讲到分子动理论时,发现同学问我题的那套卷子忘了带,便借口上厕所蹬个自行车回家拿。回到学校,在教学室侧门前,一只羽毛刚长齐的鸟儿被吓进了楼梯洞,昏黑之中,它本能地扑向透进光线的玻璃窗,它怎么会懂得玻璃窗上的天空是假象呢?最终,它摔到了地上,被我带回了教室。引起同学的骚动后,不小心被我放了。它尾巴上一撮毛还在我手里,剩下的飞到了教室外。
高一,美术课老师安排让同学们自己讲,我选择“人体艺术”这个话题。结果,那天中午临时google一下,发现全是图片,而且是裸体女人的图片。
这也算艺术嘛。《红楼梦》不也“道家见淫”么,老师同学又不是道士姑子,但说无妨。
于是,我大大咧咧把这堆裸女图片放给同学看,边看边讲解。偶尔点名让人回答,无非问些道貌岸然关于色彩构图方面的问题。
真听讲,课堂效果奇好。
我爱好恶作剧的心情得以舒张,那些男生无论表现得多七嘴八舌或木然无语,与女生的反应比起来,都颇滑稽。
呵呵,十三到十六岁,大胆混沌的时光。像大峡谷舞曲,一气呵成的瀑布之歌。
十六七岁,豆沙色和朱砂色的连衣裙,野莓味的心情。
十八岁,高三。生日时,好友送来满束的白玫瑰。美极美极。
在一中,每个人都有过奋斗,只是时间长短不同。
那个年龄的血气、梦想和痛苦,那个年龄的友谊、爱情和绯闻,现在看来,有舒曼《梦幻》的缤纷、《Casablanca》的伤逝和《雨中曲》的欢欣。
高考前突然对往事释然,家庭的,个人的。努力过,开心些,其余是天意。
以至于和一个男生一起回家,别人拿他和我开玩笑,我漠然。实在没什么好在乎的。
高考成绩一般。然后选了北京,渐渐发现它是个物欲干渴之都。
一如继往喜欢绘画,尤其是关于风景和建筑的,一如继往喜欢独处,一如继往喜欢和聪明人交友——那感觉像读名著:法式浪漫澎湃、俄式精密深沉、美式幽默大气、德式古典严谨、拉美式奇异及日式平淡中见深味……
最近,一直不乖的我又换了个调调,喜欢听爵士。
另外,听说Harvard大学不错,适合我所在专业的深造,决定去看看。
我知道,不会太难。
让自己优秀,灌些可乐跑起来即可。
爵士乐悠扬,飞过我十九岁的青春。
2008年1月30日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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