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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情和潜规则
林 冲
来源:《新世纪周刊》 2008年第4期 点击:
别以为“潜规则”就等同于性关系和利益交换。它最大的妙处在于可以随时转换为爱情,甚至婚姻。区别只在于是冷冰冰的交易还是有了热乎乎的感情 最近,“潜规则”又开始有了热度。这个名词的流行,主要是得益于娱乐圈声色犬马、半遮半掩的生态环境,以及一群孜孜不倦的狗仔记者。 最近我就听前凤凰卫视主持人郑沛芳说,现在年纪大了,想被人潜规则怕是难了。从名词到动词,验证了娱乐圈生生不息的八卦动力和深究起来的唏嘘和无奈。“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出名的机会就那么多,不潜就没法出人头地啊! 无性不成欢,娱记写文如是,导演拍戏如是,更别提那些幕后男男女女之间种种自觉不自觉的交易了。《大电影2》中谢娜用四川话问:女演员的身体不是自己的,那应该属于谁呢?郭涛说。导演啊! 某不得志导演说:潜规则太普遍了,有些女演员就可以从灯光师一直睡到制片人。睡“灯光”有什么用啊!导演说:“灯光太重要了,得罪了灯光,你在镜头前就好看不了。” 被潜规则传闻害得不浅的明星实在太多了,比如范冰冰,在网络上几乎被描述成荡妇。以至于她现在不管如何低调行事、言谈得体,都没办法改变很多人的固定思维。 很多明星遇到潜规则一般都不会回应,最终传闻也都不了了之。而且“潜规则”最大的妙处,就是可以以爱情的形式蒙蔽众人,也就是某个导演所说的“人家就说我们在谈恋爱,你能怎么办,戏拍完了,又换人了”。导演与某个女演员的合作一旦超过一次,就很难撇清关系了,但是单纯的性关系能维持多久?其中也难保没有互相欣赏和爱慕的成分。就好比某炮轰大片害人,山西籍著名导演与赵姓女演员,虽然男方有老婆,但是未必不是“在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朵白玫瑰,一朵红玫瑰”。但要以潜规则的定义来看,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不应该被纳入范围之内。 有个拍红色主题、革命后辈的导演,与中戏毕业中途辍学的苦情戏路女演员曾经有过恋爱关系,当女方提出要离开他时,据说该导演怒不可遏,打了女方几巴掌。可见导演动了真情,也不无可能的。记者听过太多这种男导演与女演员之间的段子,黄健中算是挺倒霉的,其他的导演至少在公众面前的形象还保持得不错。 据说导演陆川在《南京南京》开拍仪式上发了誓,在拍戏期间不与女演员发生恋爱关系,为了保证戏拍好,不过性生活。这就有点无厘头了,性生活与导演的发挥水平有什么直接关系?没准还有促进作用呢。陆川这么说,我猜测有两个原因,一是防止有人八卦他与高圆圆之间的关系,转移了对电影严肃主题的关注;二就是拍戏真的很累,过性生活真的伤身。 此前,胡玫被“潜规则”误伤,让我们知道,原来男演员也是可以被潜的。某小眼睛帅哥,演了不少偶像剧的男演员,就一直被传与被某入狱的经济罪犯(男)关系暧昧,后者还送了他一辆豪华吉普。男女、男男……千万别低估娱乐圈,在这里什么事儿被爆出来都不算稀奇的。似乎稀奇的反而是李冰冰的义正词严:“我就像演艺圈的莲花一样……我就是干净的。” 实在很少有人敢如此正面地声明。你大可猜测其原因,我的解释是:是爱情或婚姻,让“潜规则”的嫌疑不攻自破——当事人动了真感情,而一旦融入热乎平的真感情,舆论的风向就转了。只有冷冰冰的交易才叫“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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