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生命是一场平凡但是精彩的演出,我的麦克风永远在我的心里——歌唱着我自己想要的青春。
因一次偶然的机缘,在小镇做高中老师的我,成了电台的一个兼职主持。尽管周一到周五的课满满的,可我还是喜欢把自己不多的空闲时间花在直播间里,喜欢面对那一架架斑驳的麦克风和像血脉一样永远跳得那么欢畅的红绿小灯。
从小镇到市区有百十里的路,每个周日我都用三个闹钟闹醒睡梦中的自己,5点钟起床,然后奔跑上一两里的路去小镇的车站坐最早的一班车,赶到位于市区的电台。因为晕车,每次都不敢吃早饭,在颠簸的车里想想串词看看渐渐亮起来的天色,微笑着对自己说“我很幸福”,直到胃没有了感觉。
节目做得很辛苦。开始时,一个小时的录播节目,我要磨到三四个小时,直播更是紧张,我把麦克风前的每分钟都看得那么神圣。为了不和电台的其他主持人时间冲突,我从10点左右开始录到下午3点,再从4点开始做“娱乐向前冲”的直播,然后赶紧跑步去车站赶末班车回家。为了省钱我一直是背着背包一路小跑着穿梭于车站和电台之间,这几站地之间的路我都跑熟了,哪天多铺了几块色彩淡淡的砖石我都看得出。
每当周末,我的三餐都省略了。回到学校我能一下吃四五袋方便面。
有一次晚上直播晚点了,整理完稿子窗外已天色渐暗。我赶到车站的时候末班车已经走远了,偏偏天又下起雨来。因为第二天还有课,我必须在那天晚上赶回学校。我知道一旦自己选择做兼职就更要做好本职,社会就是这样:它可以原谅你平平庸庸做一件工作,但是不会原谅你简简单单地做两份工作。想到打车回去可能要一两百块,我只叫了一辆摩托车送我回小镇。
一个小时过去了,雨下得越来越疯狂。我坐在车后寒意直往裤管和袖口里钻,雨水啪啪地摔打在脸上,不一会儿我就冷得直咬牙关。偏偏开车的师傅走的是另一条路,前面一段正在翻修,雨水一浇变得泥泞不堪,车陷在泥浆里打滑,实在没办法只能下来走一段。我的脚一着地,泥浆就呼呼地灌进我的皮鞋里,送我的师傅直抱怨不该挣这笔钱,我只好一个劲儿地赔笑脸说好话。就这样走了三四里才上了小公路,当我抱紧开车师傅的时候,双手已经抖得抱不住了。
就这样在雨里行走了三四个小时,终于回到了学校,洗漱后躺在被窝里直打颤,望着那双只见黄泥浆不见鞋样的皮鞋,忽然眼泪就滑了下来,滴在嘴角,咸咸的。
同事说你疯了?玩命地做一天节目能挣几个钱,还抵不上写一篇稿子呢。我总是说一个小时也能挣挺多呢——其实自己最清楚,打从开始做节目,没有哪次不是倒贴的。可是我要是不这么说,人家就觉得我不正常。这年月,理想有时真的是被大家当作笑话来谈的。可是我喜欢麦克风的感觉,每次在车上来来回回地颠簸,我就想:其实一天一档的小节目也成不了什么名,更挣不了什么钱,可是我能体会到一种叫青春的东西在我身体的每个细胞里跳跃——像调音台那声波的节奏。
我记得第一次作直播,晚上8点,我和一个女孩子一起主持教育节目,主任打电话让广告商收听。哪知我们初次亮相太紧张,没有进入状态,刚从直播间出来,广告商就打电话过来,很直白地甩给主任一句话:再让这两个孩子做,就撤广告!当时主任是在楼梯口接的电话,我一听,就蒙了。那次的直播我足足准备了一个多星期啊!之后我就天天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直播,早上、晚上一有空就读一个整版的新闻、看专业书……
渐渐地,录音的时间越来越短,直播的状态越来越好。每次我对着麦克风自信地说出“这里是南通人民广播电台”时,我知道我赢了自己——尽管前面的路还很长。
我喜欢各式各样的麦克风,也许是因为那些绚烂的敏感的机器可以传达一个灵魂的律动吧。除了在电台,我周六有时也去酒吧唱歌,此时可以不必衣冠楚楚,可以和很多陌生人擦肩而过,遇到有缘的也愿意倾诉,唱我喜欢的歌,调一些莫名其妙的酒。在那个叫“一生之水”的地方,我可以听到繁华的喧嚣和城市的心跳。每次站在那些敏感的麦克风前,我知道没有人看得出我来自哪个小镇,他们只认识我的声音。仅此而已,这就是我想要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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