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采访背景:
张蔷,16岁进入歌坛,演唱了《爱你在心口难开》、《恼人的秋风》、《小雨来得正是时候》等众多脍炙人口的歌曲。曾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全球最受欢迎女歌手”,并被评为“1984、1985年流行文化标志”。1990年结婚后淡出歌坛。
采访张蔷不是因为她有多大的名气,而是作为一个女人的坦然。她从早年的走红、到20岁早早地结婚、生子、婚变,再到现在的复出,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条小河,一路唱着流啊流,经过绿树红花,也经过风雨险滩,但无论是怎样的风景,她都看作是美景,去享受它、去面对它。
我还记得很久以前那盒磁带的封面上她梳着“爆炸头”,穿着红色的小西装、黑色的紧身皮裤,热烈、明快、开朗,一如夏天的阳光。
一转眼,十几年的光阴过去了,坐在我面前的她依然年轻、洒脱,甚至,在她仰头大笑的时候,有着几分在成年人身上难得一见的天真。“十几年,这么长的时间——”张蔷低头饮了一口手中的咖啡,带我走进了她的记忆——
当时有许多人对我这么小就选择婚姻感觉可惜,但我看看身边的这个人,我是那么那么爱他,还有什么犹豫呢?我结婚的时候,只有20岁。
有许多人会感到好奇,当初我为什么会在那么当红那么年轻的时候却从舞台上消失了呢?其实我的答案特别简单:结婚去了。
我几乎是在读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幻想有人娶我,我觉得有一个完美家庭的女人走起路来都特别有底气。这多半是因为我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妈妈带着我和弟弟一起生活,在我的头脑里从来就没有“父亲”这个概念。记得那会儿,我在商场里买东西,看见一个父亲陪着女儿来买衣服,我就悄悄跟着他们,看着那个女儿和父亲撒娇:“爸爸,你给我买这件吧。”父亲嗔怪着:“这件太贵了!”我就那样眼巴巴地看着他们,觉得特别羡慕。
我和我先生两家其实是世交,只是先生在16岁那年随家人去香港定居,所以我们没有再见过面。先生在24岁那年回北京探亲,我们在一个朋友家里很偶然地碰上了,我到现在还记得他那天的样子——中长的头发、白皙的皮肤、琥珀色的眼珠,干净、透明,应该说我对他印象不错,而他对我则完全是一见钟情了。在那之前,他就听过我那张叫做《相思河畔》的专辑,还向别人打听我是谁,因为他感到特别意外:北京也有唱歌这么好听的流行歌手?
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这次见面以后,他就开始对我妈献殷勤。他打听到我妈爱吃德州扒鸡,就特地赶去山东,买来那种味道最正宗的德州扒鸡送给我妈,哄得我妈挺开心,就邀请他常来我们家玩儿,于是我和他就有了许多接触的机会。事实证明他的“伯母路线”很成功,因为不久以后我们就成了恋人——那一年我刚满18岁。
那时候可以说正是我最火的时候,几乎每个月都在忙着出专辑,甚至有过一个晚上录出一盘专辑的最快纪录。出名带给我的快乐,就是我有钱去买其他同龄女孩可望不可及的东西,比如口红、墨镜、漂亮的衣服……但是我不喜欢那种被人追逐被人仰慕的感觉,我其实是一个内心很害羞的人,如果有很多人注意我,我就觉得很别扭,连走路都不会了。那时我不喜欢别人看我的后背:因为我的脚丫子小,身材又比较高大,走路就显得一晃一晃的,我觉得这样的背影一定不好看,所以那时候我走路的时候,如果有人在我的后面,我会站住等别人走到我的前面才继续走路。当时,我特别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我也不需要那么忙碌的地方,于是我和男朋友商量一起去澳大利亚读书。可惜的是在最后关头,他的签证出了问题,而我却顺利成行。
这次离别成了我们感情的催化剂,在异乡孤单的夜里,我总能接到他的电话,一聊就是一个晚上。我开始发疯一样地想他,他的样子他的声音几乎占据了我整个身心。有一天,他在电话里对我说:“赶快回来吧宝贝,等你回来,我就去做一个公司,天天带着你去上班,我们永远不分开。”就为了他这句话,我放弃了在澳大利亚的学习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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